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,拟在以下道路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,现将相关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,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。
常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金坛大队
2026年4月10日
地点:长荡湖北路与丹桂南路路口
记录交通违法类别: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、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的;
地点:金山南路(江东大道至河海大道)段
记录交通违法类别: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、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的;
地点:河海大道(金山南路至丹桂南路)段
记录交通违法类别: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、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的;